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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孙晓!”
这是她下午两点半开始的场,我两点就到了,这次真的没有空手而来。
我带了一束花,一束乒乓菊。
我当时去花店前还想了一下她会不会对花粉过敏,毕竟现在春季。
想着想着脑子就又自动跳到了昨天她谢幕时看我的眼神,像最后一道未干涸的墨水印,小小的凸起世界里藏着笔者的抑扬顿挫。
我不得不着迷于这实在好看的字。
当然我也在脑海中确认了一遍她不对花粉过敏。
于是我问花店老板:“演出结束后送什么样的花比较合适?”
她指了指放在第二排旁边的一种花,回道:“那个,乒乓菊。”
花如其名,确实像一个乒乓球,圆润可爱,颜色也有很多,让人看得目不暇接。
我挑的粉色,想来会和她今天的衣服很配。
我挑花的时候,老板在收银台整理其他客人的花束,问了我一句:“需要搭其他的花吗?”
“可以搭哪些呢?”
“玫瑰,搭玫瑰好看。”
我愣了一下,挑花的动作也停了一秒。
玫瑰?不行。
在我的认知里,玫瑰只可以送给爱人,互相承认的爱人。
它纵使有千百种含义,纵使可以用来表达各类感情,我也始终固执地认为,玫瑰是要送给浪漫的爱情的。
“不用了,就乒乓菊吧。”
于是我挑了十朵乒乓菊,店家送了我一些尤加利叶。
用浅蓝色的纸包的,很好看,卡片上我就写了很简单的六个字:演出顺利--孙晓。
我写完我就觉得我的字好丑,幸好没有把她的名字写上。
那是我第一次嫌弃自己的字,心里暗想还得多练练,尤其是多练练“葛晴”
两个字。
虽然老板还夸了我两句,说我字写得漂亮,我只能说两句谢谢搪塞过去。
还有就是花束的价格对于我一个兼职赚钱,经常要靠父母救济的学生党来说有点贵。
但我咬咬牙还是买下来了,因为真的很好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