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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周以礼立国,制礼作乐。
大周王朝用礼制确保统治阶层分封制、宗法制等各种制度的有效运行。
同时协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,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。
而这其中饮食的制度,也是作为大周礼制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对于大周王朝饮食的制度,可以分为三个特点:食必有乐;食必有祭;节制饮酒。
首先来说,食必有乐。
《周礼·天官·膳夫》有云“以乐侑食”
、“卒食,以乐彻于造”
。
以此便是周天子日常食饮时用乐的证明。
而对于其他贵族阶层亦有记载,如《左传·哀公十四年》记载:“左师每食,击钟。
闻钟声,公曰:‘夫子将食。
’既食,又奏。”
以上来看,日常饮食有乐是大周贵族阶层中周天子、各方诸侯、卿大夫们之间普遍存在的现象。
另外,周人食前必祭,不仅仅是在享宴当中,《仪礼·燕礼》以及《乡饮酒礼》所记载,在献酬之礼时都有“祭脯醢”
的礼节,这应是享宴礼仪中食前祭祀的一个体现。
在日常生活中,周人也有祭祀的习惯,孔子日:“君赐食,必正席,先尝之。
君赐腥,必熟而荐之。”
清人刘宝楠《论语正义》有云:“食是熟食,虽为君赐,然来自外间,恐有不洁,或兼有馂余,故不敢以荐。
……凡祭,进熟食曰荐。”
可见孔子在食前是要祭祀的,之所以君赐的熟食不祭祀,是因为食物有馂余的可能,用于祭祀是对祖先的不敬。
对于周人食前必祭的原因,近代吕思勉先生的分析尤为精当:
《曲礼》郑注曰:“祭先也,君子有事不忘本也。”
疏曰:“君子不忘本,有德必酬之,故得食而种,种出少许,置在豆间之地,以报先代造食之人也。”
周人食前必祭是为了表示对先祖的怀念和感激。
最后,便是在于节制饮酒之说。
殷商纣王为享乐,建“酒池肉林”
,最终换来酗酒亡国,这对大周天子而言,不可谓是一个宝贵的经验教训。
有鉴于此,周人对饮酒采取了节制的态度。
在周人看来,节制饮酒关乎人的道德修养问题。
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有云:“颠覆厥德,荒湛于酒。”
这里已经明确地将德行与饮酒联系在了一起。
而在《易经》未济卦中上九爻表明:“有孚于饮酒,无咎。
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”
这就是说饮酒无度就会失去信用,而这很显然是失德的表现。
伯宗曰:“狄有五罪:不祀一也;嗜酒二也;弃仲章而夺黎氏地,三也;虐我伯姬,四也;伤其君目,五也。”
意思是说,春秋晋国人伯宗说,狄人有五桩罪名,评其没有盛德,其一就有嗜酒一条。
可见,饮酒适量是对人的一种德行要求的标准。
而《韩非子·难二》日:“齐桓公饮酒醉,遗其冠,耻之,三日不朝”